第二部分 传输设备工程安装施工规范
施工前的准备
1 对机房的要求
1.1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机房建筑情况进行检查,具备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工:
1)机房内部的装修工作已经全部完工。室内已充分干燥,地面、墙壁、顶棚等处的预
留孔洞、预埋件的规格、尺寸、位置、数量等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;
2)地槽路由、规格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,盖板应严密、坚固、地槽内不渗水;
3)市电已引入机房,机房照明已能正常使用;
4)通风取暧、空调等设施已安装完毕并能提供使用。室内温度、湿度应符合设备要求;
5)机房建筑的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、工作接地体及引线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,接地电
阻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;
1.2 机房内必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。机房内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。
2 对器材的检验.
2.1 开工前建设单位、物资供应单位、施工单位和维护单位应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、主要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进行开箱清点和外观检查,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开工:
1) 机架、子架框、加固件及影响布线、接线的机盘必须全部到齐,规格型号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,外观无破损现象;
2) 电缆槽道或电缆走道等铁件必须全部到齐,规格程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。上梁、连固铁、走道扁铁、列间撑铁等铁件应平直;
3)铜排或铝排规格程工、数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,无明显的扭曲现象;
3) 射频同轴电缆、音频配线电缆、电源线、保护地线电缆、数据线等主要电缆规格程
式、数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;各种电缆、线料外皮完整无损,满足出厂绝缘指
标要求。
2.2 联合检查组在对局(站)设备、材料做开箱检查时,应做好详细记录,发现有短缺、受
潮及损坏现象,由物资供应单位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予以解决。
2.3 施工中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。当主要材料的规格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而需要其他材料代替时,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单位同意,办理必要的手续后方可使用。
设备安装
1 槽道、列柜安装
1.1 槽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 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平面设计,偏差不得超过50 mm。
2) 列槽道应成一直线,偏差不应大于30 mm。
1.2 连固铁与上梁、槽道与上梁接续应牢固、平直、无明显弯曲;电缆支架安装应端正,
距离均匀。
1.3 列槽道两侧板宜分别与机架顶部前后面板相吻合,侧板间缝隙宜均匀,盖板、零件
安装齐全。
1.4 主槽道的盖板、侧板、底板安装应完整,零件应齐全,缝隙均匀。
1.5 列间撑铁的安装应在一条直线上,两端对墙加固应符合施工图